役法


拼音yì fǎ
注音一ˋ ㄈㄚˇ

役法

词语解释

役法[ yì fǎ ]

⒈  谓为法令所役使。

⒉  差役之法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谓为法令所役使。

《慎子》逸文:“以【yǐ】力役【yì】法者,百姓也;以死守法者,有司也【yě】;以【yǐ】道【dào】变法者,君【jun1】长也。”
宋【sòng】 宋祁 《宋景文公笔记【jì】·杂说》:“作【zuò】法【fǎ】者君,守法者臣,役法者民。”

⒉  差役之法。

宋 秦观【guān】 《论议上》:“夫【fū】所谓役法者【zhě】,其科条品目虽曲折不同,大抵不过差、免二【èr】法【fǎ】而【ér】已。”
《明史·食货志二》:“役法定於 洪武 元年。”

分字解释


※ "役法"的意思解释、役法是什么意思由恒修居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

造句


1.本以为【wéi】事情就这【zhè】样解决了,谁知【zhī】第二【èr】天【tiān】仇镇长竟【jìng】带着那批军人又【yòu】过来了,进入院门便说我违反龙国兵【bīng】役法,不【bú】遵【zūn】从紧急征兵,不由分说,便【biàn】要将我【wǒ】逮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