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狱案提出处理意见,报请朝廷评议定案。
⒈ 对【duì】狱案提出处理意见【jiàn】,报【bào】请朝【cháo】廷评议定案。 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:“肃【sù】宗 善之,即【jí】下【xià】詔赦焉。
引躬 奏讞法科,多所生全。”宋 洪迈 《容斋三笔·奏谳疑【yí】狱》:“州郡疑狱诈奏讞,盖【gài】朝廷之深【shēn】恩【ēn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