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收容救济。
⒈ 收容救济。
引《战国策·赵策【cè】三》:“其社稷之【zhī】不能恤,安能收【shōu】恤【xù】 藺、离石、祁 乎?”
元 关汉【hàn】卿【qīng】 《窦【dòu】娥冤》第四【sì】折:“俺【ǎn】婆婆年纪高大,无人侍【shì】养,你可【kě】收恤家中,替你孩儿尽【jìn】养生送死之礼。”
《清史【shǐ】稿【gǎo】·睿忠亲王多尔衮传》:“令【lìng】戒饰官吏,网罗贤才,收恤都市贫【pín】民。”
⒈ 收养抚恤。
引汉·贾谊〈过秦论〉:「百姓困穷,而主弗收恤。」
元·关汉卿《窦娥冤·第【dì】四折》:「俺婆婆年【nián】纪高大,无人侍【shì】养,你【nǐ】可收恤家中,替【tì】你【nǐ】孩儿【ér】尽养生送【sòng】死之礼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