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演艸”。
⒈ 亦作“演艸”。犹演算。
引清 冯桂芬 《复朱兰坡师书》:“夫子命 桂芬 以算术推之……爰按四【sì】分术【shù】求之【zhī】,果【guǒ】得【dé】四【sì】月八日,似可【kě】无疑【yí】义。演【yǎn】草各数缮呈钧诲。”章炳麟 《文学总略》:“会计则有簿録,算术则有演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