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永久的法度。
引《南齐【qí】书·武帝纪》:“远近诸州输钱处,竝【bìng】减布直,匹【pǐ】准四百,依旧折【shé】半,以【yǐ】为永【yǒng】制。”《北史·李彪传【chuán】》:“是后大臣【chén】有罪,皆自杀不【bú】受刑【xíng】。至【zhì】 孝武 时【shí】,稍復下狱。良由 孝文 行【háng】之当时,不为永【yǒng】制故耳【ěr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