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坐于榻角。唐中书、门下两省官上事之制。
⒈ 坐于榻角。 唐 中书、门下两省官上事之制。
引宋 洪迈 《容斋【zhāi】三【sān】笔·典章轻废》:“唐 两省【shěng】官上事,宰臣【chén】送上,四相【xiàng】共坐一榻【tà】,各【gè】据一隅,谓之押角。”
宋 庞【páng】元英 《文昌【chāng】杂录补【bǔ】遗》:“唐 国子祭酒【jiǔ】 李涪 作《刊误》云:‘两省官【guān】上事日,宰相临【lín】焉【yān】。上事【shì】者【zhě】,设牀几【jǐ】面南而【ér】坐,判三道案,宰相别施【shī】一牀,连上事官【guān】南坐於四隅,谓【wèi】之押角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