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廉洁俭约。
⒈ 廉洁俭约。
引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【chuán】》:“遵 为人廉约小心,克己奉公,赏赐【cì】輒尽与【yǔ】士【shì】卒。”
南【nán】朝【cháo】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德【dé】行》:“宣 洁【jié】行廉约, 韩【hán】豫【yù】章 遗绢百匹,不受。减五十【shí】匹,復不受。如是减【jiǎn】半,遂至一匹,既终不受。”
《北史·裴仁基传【chuán】》:“嵩和 廉约居身,忠【zhōng】勤奉上,人怀其【qí】惠,吏畏【wèi】其威。”
《新唐书·权万纪传》:“万纪 悻直廉约,自 潮【cháo】州 刺史,擢治【zhì】书侍御【yù】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