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赏罚得当。
引《诗·大雅【yǎ】·皇矣》:“其德克明,克明克类,克长【zhǎng】克君【jun1】。王此【cǐ】大邦,克顺克比【bǐ】。”朱熹 集传:“克君,赏【shǎng】庆刑威也【yě】。言其赏不僭【jiàn】,故【gù】人以【yǐ】为庆;刑不滥,故人以为威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