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招抚的措置、安排。
⒉ 指议和事宜。
引清 李斗 《扬州画舫【fǎng】录·桥西录》:“皆於 南关【guān】 开集,令百姓与降丁一【yī】例生【shēng】理。谓之【zhī】抚【fǔ】局。”《清史稿·恭忠【zhōng】亲王奕訢传》:“上諭曰:‘ 恭亲王 办理抚局,本属【shǔ】不【bú】易。朕深谅苦【kǔ】衷,毋【wú】庸议处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