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时除丧,奉死者神主入祭于宗庙,谓之“吉禘”。
引《春秋·闵公二年》:“夏五月乙酉,吉禘于 庄公。”杜【dù】预 注【zhù】:“三年丧毕,致新【xīn】死者之主於庙,庙之远主当迁入【rù】祧,因是【shì】大祭,以【yǐ】审昭穆,谓【wèi】之禘。”《汉书·五【wǔ】行【háng】志中之上》:“后六月,又吉禘於太庙【miào】而致 釐公,《春秋》讥之【zhī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