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合并官署,裁减官吏。
⒈ 谓合并官署【shǔ】,裁【cái】减官吏【lì】。 《续【xù】资治通鉴·宋高宗【zōng】绍兴【xìng】五年【nián】》:“庚戌,御史 张【zhāng】致远 乞省并【bìng】 淮南 官吏【lì】。
引沉与求 曰:‘官省则吏省,吏省则事省。’”
1.在西方【fāng】,沉【chén】思传统既不明显,人们也没有习惯暂时停【tíng】下【xià】来安静地重新评估自【zì】己的生活,只有疾病会使【shǐ】一【yī】个人暂停脚步,借此反省【shěng】并且【qiě】获【huò】得一个清【qīng】点何者【zhě】对他为重的【de】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