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前后两柱之间的柁梁。
引《资治通鉴·陈长城公至德二【èr】年【nián】》:“其牕、牖、壁【bì】带、县楣【méi】、栏、槛【kǎn】皆【jiē】以沉檀为之。”胡三省 注【zhù】:“县【xiàn】楣,横木,施於前后两楹之间【jiān】,下不装构【gòu】。今人谓之【zhī】掛楣【méi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