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拦挡御驾。
引《魏书【shū】·辛雄传》:“经赦除【chú】名之后【hòu】,或邀驾诉枉【wǎng】,被旨重究;或诉【sù】省称寃【yuān】,为奏更检。”《续资治【zhì】通鉴·宋仁宗宝【bǎo】元二【èr】年【nián】》:“近復有邀驾【jià】献双生【shēng】二女子,朕却而不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