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五代赵在礼所征的人【rén】头税,是赵复【fù】职后【hòu】对人民称其去职为“拔钉”的报复性措施【shī】。后用以代【dài】称巧立【lì】名目的苛捐杂税。
⒈ 五【wǔ】代 赵在礼 所【suǒ】征的人头税,是【shì】 赵 复职【zhí】后【hòu】对【duì】人民称其去职为“拔钉”的报复性措【cuò】施。后用以代【dài】称【chēng】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。
引《新五【wǔ】代史·杂【zá】传八·赵在礼》:“在礼 在 宋州,人【rén】尤【yóu】苦之;已而罢去, 宋【sòng】 人喜而相谓曰【yuē】:‘眼中拔钉【dìng】,岂不乐哉!’既【jì】而復【fù】受詔居职【zhí】,乃【nǎi】籍管【guǎn】内,口率钱【qián】一千,自号‘拔钉钱’。”
清 赵翼 《回粤【yuè】途【tú】次口占》之二:“昔到曾怜悬磬室【shì】,再来忍敛拔钉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