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收养弃婴的机构。
⒈ 宋 代收养弃婴的机构。近代有类似机构,称“慈幼院”。
引《说郛》卷【juàn】十九引 元 郑元祐 《遂昌山【shān】樵杂录·激赏慈幼》:“宋 京畿【jī】各郡【jun4】门有激赏库,有慈幼局……贫【pín】家子多,輒厌之,故【gù】不育,乃许其抱至局【jú】,书【shū】生年月日时,局有乳【rǔ】媪鞠育之。”
明 丘濬【xùn】 《大学衍义补·固邦【bāng】本·愍民之穷》:“淳祐 七【qī】年,创慈【cí】幼局,应遗弃小儿【ér】,民间有愿【yuàn】收养者【zhě】,官为倩贫妇就局【jú】乳视,官给钱【qián】米如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