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隋唐时颁发给东方诸州的传信符。
⒈ 隋 唐 时颁发给东方诸州的传信符。
引《新唐书·车服志【zhì】》:“传信符者【zhě】,以【yǐ】给邮驛,通制命……东方诸州给青龙符,南方诸【zhū】州朱【zhū】雀符,西方【fāng】诸州【zhōu】騶虞符,北方诸州玄武符,皆左四右【yòu】三。左【zuǒ】者进内,右者付【fù】外。行【háng】军所亦【yì】给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