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理一县僧尼事务的僧官。
引《清会【huì】典·礼部十一·祠祭清吏司【sī】》“凡【fán】僧官道官皆【jiē】註於【yú】籍”原【yuán】注:“直省僧官【guān】,府曰僧纲,州曰僧正,县【xiàn】曰僧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