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áo

条目


拼音tiáo mù
注音ㄊ一ㄠˊ ㄇㄨˋ

繁体條目
词性名词


条目

词语解释

条目[ tiáo mù ]

⒈  规章、条约等的项目。

clauses and subclauses in a document;

⒉  字典、词典中的一整条。

entries in a dictionary;

引证解释

⒈  按内容分的细目。

《汉书·刘向传》:“比类相从,各有条目,凡十一篇。”
《晋书·傅玄传》:“二常侍【shì】所【suǒ】论,或举其大较而未【wèi】备其条目,亦可便【biàn】令作之。”
隋【suí】 李德林 《霸朝集序》:“当时製述,条目甚【shèn】多【duō】,今【jīn】日收撰【zhuàn】,略为五卷云【yún】尔。”
明 王【wáng】鏊【ào】 《震泽长语·经传》:“至 程、朱 始别【bié】为纲领三、条【tiáo】目八,分传【chuán】以释之。”

⒉  指词典的词条。

罗竹风【fēng】 《实践【jiàn】是检验辞书【shū】编纂工作的唯一【yī】标准》:“《辞海【hǎi】》体例规定【dìng】,大条目不过四五百字,中条目【mù】三【sān】百字左右,小条目【mù】只有一二【èr】百字。”

⒊  谓整理安排细节。

孙【sūn】中山【shān】 《上李【lǐ】鸿章书》:“窃谓今【jīn】日之急务,固无逾于此四大端,然而条【tiáo】目工【gōng】夫,不【bú】能造次【cì】,举措施布,各有缓急。”

⒋  法令、规章等的项目。亦指法令、规章。

《晋书·刑【xíng】法志》:“抄《新律》诸死罪【zuì】条【tiáo】目【mù】,悬之亭传,以示兆庶。”
宋 苏轼【shì】 《上韩【hán】丞相论灾伤手实书【shū】》:“今【jīn】又行【háng】手实之法,虽其【qí】条【tiáo】目委曲不一,然大抵特告訐耳。”
宋 马永卿 《懒真【zhēn】子》卷一:“士廉 再拜曰:‘祭酒【jiǔ】其使我以无事治 蜀【shǔ】 耶!’乃【nǎi】简条目,州遂【suí】大【dà】治。”
清 龚【gōng】自珍 《京师悦【yuè】生堂刻石》:“养【yǎng】之之法,古无专【zhuān】官,无条目。无专官【guān】,无条【tiáo】目【mù】,是费不出於公上【shàng】也。”

国语辞典

条目[ tiáo mù ]

⒈  将法令、规章等,分条列举的细目。

《晋书·卷三〇·刑法志》:「抄新【xīn】律【lǜ】诸死【sǐ】罪条目, 悬之亭传,以示【shì】兆庶。」

条款 条件

⒉  按内容分的细目。

《汉书【shū】·卷【juàn】三六·楚元王【wáng】刘交传》:「著其占验,比类相从,各【gè】有条目,凡十一篇。」

分字解释


※ "条目"的意思解释、条目是什么意思由恒修居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

造句


1.看不到颜色代码,无法辨认被突出显示的条目。

2.大【dà】纲既挈,条目自举。世界潮流,浩浩荡荡,顺之则【zé】昌,逆之则【zé】亡。

3.它从部件获取【qǔ】应用【yòng】程【chéng】序条目数据【jù】,如果数据已经【jīng】装载了【le】,它会打开一个弹出窗口以显示详细数据。

4.根【gēn】据【jù】武【wǔ】警部队大【dà】规模群体测验的需要,将mmpi进行分量表【biǎo】及【jí】条目筛【shāi】减后【hòu】构成简式mmpi,检验其作【zuò】为人格评估工具进行武警部队兵【bīng】员筛选、工【gōng】作安置之适用性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