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制,皇族子女的婚嫁,由皇帝批定,称为“指婚”。
⒈ 清 制,皇族子女的婚嫁,由皇帝批定,称为“指婚”。
引《清【qīng】会典事例·宗人府》:“王公一切【qiē】事务,俱【jù】係宗人府承办。伊等之女指婚请封【fēng】,自应【yīng】咨报宗人府【fǔ】查覈,转行礼部照例【lì】办理。今【jīn】各【gè】由【yóu】本家报部【bù】,殊属不合。”
⒈ 清制,皇族子女的婚姻,由皇帝指定,称为「指婚」。
1., 乾隆以後【hòu】,由於皇族人口的大量繁【fán】衍,需【xū】指婚的人太多,因【yīn】而把【bǎ】指婚的范围【wéi】缩小到近支宗【zōng】室,即当朝皇帝之皇祖派衍下的各辈及【jí】龄子【zǐ】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