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赦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攴(
),赤声。本义:宽免罪过)(2) 同本义 [remit;pardon]
赦,置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段【duàn】注【zhù】:“赦与捨【shě】音义同。非专谓赦【shè】罪也。后捨【shě】行【háng】而赦【shè】废。赦专【zhuān】为赦罪矣。”
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。——《周礼·司刺》
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。——《公羊传·昭公十八年》
先时者杀无赦。——《书·伪允征》
君子以赦过宥罪。——《易·象卦》。疏:“谓放免。”
臣从其计,大王亦幸赦臣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(3) 又如:赦书(宽免刑罚的【de】文书);赦贷(宽免【miǎn】罪过);赦命【mìng】(赦免的命【mìng】令);赦宥(宽恕;赦免);赦恕(宽免【miǎn】,饶恕【shù】);赦过(赦【shè】免过错【cuò】)。又如:赦释【shì】(免【miǎn】罪释放);赦【shè】放(免罪释放)
(4) 宽容 [pardon]
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。——《论语·子路》
〈名〉
姓
赦【酉集中】【赤部】 康熙筆画:11画,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始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夜切,音。《說文》置也,釋也。或从亦作。《廣韻》赦,宥也。《易【yì】·解卦》君【jun1】子【zǐ】以【yǐ】赦過宥罪。《書·湯【tāng】誓》罔有【yǒu】攸赦。
又《呂》五之疑有【yǒu】赦。《周【zhōu】禮·秋官·司刺》掌【zhǎng】三刺【cì】、三宥、三【sān】赦之法。《註》赦,舍也。《前漢·法志》三赦,一曰幼弱,二曰老眊,三曰惷愚。
又姓。《說苑》趙子臣赦厥。
又通作舍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常不舍。
又《集韻》測革切。本作敕。擊馬也。
又《韻【yùn】補【bǔ】》叶詩戈切。《韓愈·東方朔【shuò】詩》羣仙【xiān】急乃言,百【bǎi】犯庸不科。向【xiàng】觀睥【pì】睨處,事在不【bú】可赦。○按詩【shī】戈切【qiē】,吳才老讀。
赦【卷三】【攴部】
置也。从攴赤聲。,赦或从亦。始夜切
(赦【shè】)置也【yě】。网部曰。置【zhì】、赦也【yě】。二【èr】字互訓。赦【shè】與捨音義同。非專謂【wèi】赦罪也。後捨行而赦廢。赦專爲赦罪矣。从攴【pō】。赤聲【shēng】。始夜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)赦或从亦。亦聲。古在五部。